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多种政策措施规范铅酸蓄电池生产及回收工作,但铅酸蓄电池在生产和回收过程中出现的污染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现状如何?

生产污染屡禁不止,废旧电池流入黑市

 

今年5月,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通过调查发现,江苏理士电池有限公司存在部分涉铅生产车间未按要求进行封闭、生产区域与非生产区域没有严格分开、职工血铅检测次数不足等问题,严重违反了《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无独有偶,经媒体报道,江西宜丰工业园的一家蓄电池厂也被发现存在私自填埋含铅废物的行为。据分析报告显示,该厂偷排废水水样pH值为2.23,属强酸性,重金属铅的含量为8150微克/升。重金属铅极其有害于人体,可对神经、造血、消化、肾脏、心血管和内分泌等多个系统造成危害,甚至引起铅中毒。

在国家大力提倡“绿水青山”的今天,企业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为何仍然屡禁不止,类似铅酸蓄电池生产环节产生污染的现象为何频频发生?据东部某省环保部门介绍,在多次综合整治铅酸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后不难发现,对经济效益的追求和受技术条件的制约是环保问题产生的主因。企业生产造成的含铅危废存在无处可去、超期堆放甚至非法转移等问题,由于回收能力有限,加之目前我国在此方面的监管上还存在漏洞,相当一部分废旧电池流向了“黑市”,这成为了涉及重金属污染的企业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

 

影响如何?

劣币得意良币忧心,正规企业夹缝生存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铅酸蓄电池生产国和出口国。据发改委最新公布数据,2017年,我国金属铅的产量为472万吨,约占全球铅总产量的44%。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乱象由来已久,早在2010年工信部颁布的《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预防方案(征求意见稿)》就指出,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废旧铅酸蓄电池有组织的回收率已经超过90%,而我国有组织的回收率不到30%。近年来国家虽出台过多种政策,但收效甚微。

目前,在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领域已经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一些非法“小作坊”倚仗着自己“零成本优势”和正规企业抢生意。究其原因,大致有三:

 

其一,正规回收处理企业生产成本高。与非法“小作坊”的低成本,甚至零成本相比,正规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中,公司环保设备占40%,再加上运维、折旧等费用,环保成本占再生铅回收总成本的20%以上。因此,受制于成本压力,正规公司在回收价格上明显低于“小作坊”;

 

其二,有关部门坚持“独行”,仍未“联手”。废旧铅酸蓄电池面广量大,有关部门若坚持单打独斗,难免力不从心;

 

其三,消费者回收意识弱。这里的“回收意识”,既包括对废旧铅酸蓄电池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危害性意识,也包括消费者对非法回收渠道给出的高额回收价格的抵制意识。

 

以上三大因素共同作用,致使我国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领域呈现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而正规企业一方面要受国家环保压力的影响,另一方面又要照顾“不愿”低价卖出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消费者,可谓是夹缝生存,左右为难。

 

应该如何?

必须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要想改变“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就必须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长期以来,大部分废旧铅酸蓄电池流入非法小作坊进行简单拆解,综合利用率极低,对人体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为解决这个问题,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对铅酸蓄电池等4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引导生产企业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支持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提高回收率,并探索铅酸蓄电池生产商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方式。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核心是通过引导产品生产者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责任,激励生产者推行产品源头控制、绿色生产,从而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2017年7月,国家发改委召开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研讨会,讨论了完善统计、核查、评价、监督和目标调节等制度的方法和途径,提出回收利用目标和分解落实方案。目前,一些地方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正在通过不同层面积极推行落实铅酸蓄电池生产责任延伸制,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废旧铅酸蓄电池市场可以驱逐“劣币”,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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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编/谢乐乐